我们都知道,美国移民排期表由美国国务院公布,每月会更新一次,分为表A和表B。表A是申请移民签证和绿卡的最终裁决日/裁决日,也被称为“批准排期”,表B是可以递交移民签证或者绿卡申请的最早日期,又称“递件排期”。
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早于表A的日期,就意味着他的排期到了,移民局或签证中心可对他的移民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绿卡了。如果表A排期未到,美国移民局和签证中心就不会对他的案子进行最终批准,因为没有可以使用的签证名额。如果申请人的优先日早于表B的日期,并且人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递交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提前获批拿到绿卡,申请人要等到表A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在EB-1签证类别上,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继续向前推进1周,为“2017年5月22日”;表B则前进一个月至“2017年10月1日”。
而NIW国家利益豁免所属的EB-2类别,表A中中国大陆出生投资人的截止日期本月向前推进9天,至“2015年7月1日”;表B继续维持在“2016年8月1日”。
日前,美国移民局已经正式公布2020新财年第二个月,已在美取得其他合法居留身份的申请人可参考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的B表即“ Date Of Filing Chart ” 向移民局递交转身份申请(I-485申请)。并启用了表B中EB类别的签证截止日期,作为调整身份的时间点。
根据国务院签证办公告牌显示:A表,EB-5申请人的排期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日;B表,EB-5申请人的排期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日。A/B表排期截止日期相差约60天。这对已获得其他合法居留身份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的申请人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该抓住这个宝贵的机会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世贸通会就移民局下一月份是否继续启用B表保持关注。
根据移民局的I-485递交日期公告,从2019年11月1日起,如果EB-5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全家(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I-526已获批、且身在美国一段时间(持合法签证入境满90天或以上),若其优先日期是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可以不用等到有可用的EB-5签证名额,即可在美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同理,其他职业移民类别,包括EB-1A杰出人才移民、EB-1C跨国高管移民类别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等移民项目的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也适用上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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