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中国新个税法正式生效。请注意,移民前请先付清国内的税再走人。
法条原文:
新个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实施条例解读:
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居民个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下列事项:
(一)注销户籍当年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
(二)注销户籍当年的其他所得的完税情况;
(三)以前年度欠税的情况。
但在最终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稿中此条删除,没有就注销户籍前的税款清算一事做出法定解释。
移民前的完税要求:
虽然正式实施条例删除了法定解读,但是根据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的信息,中国公民在移民前有义务完成历史年度内全部个人所得税款的清缴。这将是最低层次的要求。具体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注销户籍当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情况;
二是,注销户籍当年的其他所得的完税情况;
三是,以前年度欠税的情况。
移民后,什么情况下要完税?
完税的前提是“因移居海外注销中国户籍”。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部法律,统一制定出明确标准,移民后在哪些情况下必须注销户籍。
2018年,中国驻海外的多个大使馆发布提醒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对违反规定者将对其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在各地,目前只有上海在2018年3月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第46条规定,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如果您只是办理了海外永居或者长居,甚至根本没有到海外去居住,那么按照目前的法律要求,无需担心注销中国户籍,更无强制性的全面完税检查。
现实施条例删除解读意味着什么?
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条例删除了对于移居境外的完税要求解读,意味深长。今后移民完税不会放松,反而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实施细则的延期,意味着未来会进一步完善细则,并为正式实施应用准备好充分的配套落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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