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Nationality, Immigration and Asylum Act 2002的Section 76条款的规定,移民局有权利追溯已获得永居身份的人士,在申请中的欺骗行为,从而取消其永居身份。然而,此政策也进一步说明,“如果这样的欺骗行为在5年之前发生,那么永居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取消。”
最初的谎言 我们来看一则实际的案例。一位名叫Matusha的阿尔巴尼亚公民,在1999年时非法入境英国。他在申请难民身份时,对自己的国籍和年龄撒了谎。他称自己是科索沃公民,并且当时还没有年满18岁。他的难民申请虽然被拒了,但经过很长时间在英国的藏匿,他最终还是被授予了永居的身份,虽然他提供给了移民局虚假信息。 在他获得永居的3年后,他申请入英籍,也就是在那时,移民局发现了他原来是阿尔巴尼亚公民。当被问到这一点时,他坚持声称自己是科索沃公民,并且还出具了一封科索沃大使馆的信,声称他只有回到科索沃,才能获得他的出生证明。基于移民法对申请人良好品格的要求,他的入籍申请遭到了拒绝。 又是2年之后,当Matusha的配偶和孩子都已经在英国居住,且孩子已经获得英国国籍之时,他需要申请移民局为他的护照加盖永居证明章,这时,他是阿尔巴尼亚公民的事实终于得到了证实,移民局不仅拒绝了他的请求,还决定撤销他的永居身份。 司法复议 对于移民局的决定,Matusha显然无法接受,于是,他申请了司法复议。他的辩词主要集中于: 他的欺骗行为并没有书面证明,当时获得永居,移民局主要考察的是他在英国的居住时长,对于品格和诚信的考量并不严格 他的欺骗行为发生在5年之前,已经超过了可追溯的时效 他的律师认为,当时他在申请永居时,移民局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有没有犯罪记录,会不会影响国家安全,他对年龄和国籍的谎言,其实对大局并无影响。这一点,得到了法院的驳斥。法院认为,如果当时Matusha说出实情,那么审案官会考量全局,并且将他撒谎的这一点考虑进去,再做出决定,因此,他的谎言和最终的永居结果是有直接联系的。 针对追溯欺骗行为的问题,法院承认移民局确有此规定,但是同时,移民局的法案也提到,针对这一点,移民局有视欺骗行为严重程度和影响而处理的灵活性。 失去了永居身份,但没有失去全部 无论如何,最终的结果并不是很坏,Matusha和他的家人被允许继续在英国生活,但目前需要通过居住满10年,重新申请永居。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基本得出以下结论: 欺骗行为和最终的申请获批之间,必须存在一定的联系 移民局的政策指导只有指导意义,只要办事官员能够合理化自己的判决,那么不一定非要按照指导文件行事 从以上事实,我们也可以看到,要想推翻移民局的决定,并不容易。任何移民局的错误,需要有事实的书面证明,来作为证据,即便移民局并没有完全解释清楚其决定,这也无法作为有利的论点,来推翻他们的结论。因此,在与移民局打交道的过程中,您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指点如何“攻防”,何时进退,以便更好地为您的申请争取有利结果。 如您在英国移民,英国签证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获得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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