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需要,现对2020年3月26日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部分措施调整如下:
自2020年9月28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2020年3月28日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相应签证入境。上述人员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
3月26日公告其他措施继续实施。中方将在确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居留许可"不是"签证"
相关新规针对的是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而"居留许可"并不是"签证",持有者虽然是外籍人士,但长年居住在中国。最新的规定只是针对这类,比如持有中国Q1家庭团聚签证的外籍人士。然而持有多年多次往返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的外国人,目前仍然无法入境中国。
鉴于公告发布后,很多人拿着各种签证来咨询确认,于是找出两张贴纸,供大家比对了解。
第一张是居留许可,且居留事由是工作,又在有效期内,就属于符合公告说的可直接入境情况。
第二张是签证,虽然事由是团聚(Q),也在有效期内,但是它不是居留许可,所以不符合公告说的可直接入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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